高空作业主要注意事项


高空作业注意事项有哪些?


1、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,都应视作高处作业;


2、经常检查安全防护用品、安全帽或安全带,有损坏时决不能使用;


3、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、使用高空作业车、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措施,方可进行;


4、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,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,否则,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;


5、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,高度超过1.5m时,应使用安全带,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;


6、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。安全带应定期抽查检验,不合格的不准使用;


7、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、熔融源等的场所使用的安全带或安全绳应有隔热防磨套;


8、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,或专为挂安全带;


9、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,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,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;


10、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应经验收(检验)合格后方可使用。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,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;


11、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。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,工件、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,不准随便乱放,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;


12、在进行高处作业时,除有关人员外,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,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,防止落物伤人。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,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,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,如铺设木板等;


13、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,应用绳索拴牢传递,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;


14、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、沟道等应设盖板、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。同时,应设置安全标志,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;


15、低温或高温环境下作业,应采取保暖和防暑降温措施,作业时间不宜过长;


16、在 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、雷电、冰霉、大雾、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,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。特殊情况下,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,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,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(总工程师)批准后方可进行;


17、脚手架的安装、拆除和使用,应执行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L火(水)电厂(动力部分)J》中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规程规定;


18、利用高空作业车、带电作业车、叉车、高处作业平台等进行高处作业时,高处作业平台应处于稳定状态,需要移动车辆(作业平台)时,作业平台上不得载人。